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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鲁安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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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

泰安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

防护用品采购

3.公司财务部门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资金。

4.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须到有资质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5.采购人员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有安全标志。

验收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须经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8.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保管

9.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

10.保管人员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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